4月16日,我馆委托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,对馆藏部分金属器文物120 件/套,共计322件文物进行鉴定定级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文物藏品定级标准》等,深入分析研究文物的历史价值、艺术价值、科学价值、文化价值、社会价值,严谨审慎地出具文物定级意见。经专家组对实物鉴定评估确认:二级文物2件、三级文物15件。
珍贵文物的认定,进一步丰富了馆藏文物资源体系,也为后续的文物保护、研究展示和利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撑。
金属器文物鉴定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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